苏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和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的重要职责。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
一、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力教育感化挽救
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提请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0件260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9件465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为42.2%,不诉率为36.8%。
2019年12月17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对一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暨分类训诫会
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轻其轻者、重其重者”:一方面,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感化、挽救,促使其悔罪自新。对轻微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缓刑、社区矫正等措施,并联合司法社工、学校等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例如,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郭某某盗窃案:17岁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是一所职校的在读学生。在2017年7月期间,因交友不慎受到朋友好逸恶劳的恶习影响,跟着朋友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6起,窃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100元。检察官经严格审查,综合郭某某一贯表现,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在社会各方的帮教下,郭某某从知错到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从后悔到主动担当,半工半读分担家庭重担,有了明显的进步,立志做一个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人。
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不让“未成年”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法律规定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一味的纵容、一律从轻从宽处理,检察机关还必须从案件具体情况出发,立足保护广大守法公民利益,考虑到尊重群众朴素的法律情感和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诉求。例如唐某故意杀人案:17岁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将5岁的张某骗至其住处欲强奸,因被害人挣扎将其掐死并抛尸。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对唐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唐某无期徒刑。
2019年12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圆桌会议
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救助被害人
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办理提请批捕的相关案件323件405人,审查起诉344件480人。其中工业园区检察院依法指控张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未成年人的“套路贷”案件,各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迫未成年人劳动案件,依法追诉数笔罪行,追加认定4名被害人,得到法院的生效判决支持。
苏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工作,加强心理疏导,避免二次伤害;针对被害人陷入经济困境的情形,依法申请司法救助;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就学、亲子关系疏导等综合救助,帮助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例如太仓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分别联合医疗机构和侦查机关,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尽可能降低刑事诉讼程序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姑苏区检察院完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通过申请专项心理救助金,为2名被害人提供中长期的心理治疗。常熟市检察院、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制定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领域在发现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意外伤亡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制度畅通线索流转渠道,确保未成年人第一时间得到综合救助。
三、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方面制发检察建议,力争监督共赢。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针对不同情形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确保监督效果,力争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2019年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21份,推动相关制度建立和问题整改。例如,相城区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出现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范围开展娱乐行业用工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包括KTV、歌舞厅、网吧等,摸排娱乐场所49家涉及员工459人,排查发现雇佣未成年人3名,对用人单位罚款人民币75000元。
另一方面撰写类案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类案调研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素材。2019年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问题撰写类案调研19份,深挖案件背后的犯罪原因和社会问题,为促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贡献检察力量。例如,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路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等情况,撰写情况反映,推动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一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宾馆,并联合社工组织对部分长期混迹于观前地区夜不归宿、存在行为偏差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开展集中教育,引导家长加强监管。
2019年9月14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余晓杰走进苏州生活广播“阳光地带”直播间,围绕网络领域青少年保护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四、依法履职,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
苏州市检察机关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依法严惩教职工性侵害学生案件。案件办结后,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堵塞治理漏洞,提升预防犯罪和权益被侵害的效果。其中,太仓市检察院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学生涉刑事案件的4所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地毯式”检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问题。
同时,加强检教合作、检校合作。两级院均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学校召开座谈会,传达“一号检察建议”,通报区域在校学生犯罪和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了解学校法治需求,共商如何预防犯罪和权益被侵害,从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检教和检校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共同推进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全市共10名检察长、13名副检察长、52名检察官被聘任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常熟市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制度,实现了公立、民办、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全覆盖。
五、多维普法,提升犯罪预防效果和自护知识的普及
苏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升普法效果。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5月共同举办苏州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确定从2019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该项活动启动后,全市积极响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针对学生普法宣讲245次,针对老师、家长普法宣讲80次。
其中,吴江区检察院、姑苏区检察院推动所在区引入“女童保护基金会”的力量,由专业讲师为辖区各小学、幼儿园、社区开展防性侵课程近200次,覆盖学生16000余人,家长2000人,发放防性侵手册16000余册。工业园区检察院打造“检校家区”普法平台,联合街道、社工委等职能单位和部门,将普法活动覆盖所有公立学校、幼儿园,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分别开展“做幼童守护人”、“防校园性欺凌”、“儿童自护教育”等主题讲座,受众达8000人次。常熟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和广播电视总台,创新普法形式,主办校园普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方式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敢于担当,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2020年1月6日